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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江苏省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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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江苏省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苏财税[2021]5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名列其中。纳税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均可享受企业或者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权益,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为适应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以及相关法律的发展,2020年5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布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对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和管理事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公告明确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并完善更新了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增加了社会组织具有免税资格的要求,并取消了过往对年度检查的要求,把年度检查的合规要求纳入对社会组织评估要求之中,且评估结果必须在3A及3A级以上。

南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高度重视,围绕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评自检,进一步完善基金会工作机制。2020年,基金会获得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同时积极参加江苏省民政厅组织的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力求推动基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陈会萍)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江苏省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